“膳食营养补充剂”是以维生素、矿物质及构效关系相对明确的提取物为主要原料,通过口服补充人体必需的营养素和生物活性物质,达到提高机体健康水平和降低疾病风险的目的,一般以片剂或胶囊剂等浓缩形态存在。添加了营养素或生物活性物质的传统形态的食品,如袋泡茶、软饮料、酒、乳品等不以补充营养物质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膳食营养补充剂。
膳食营养补充剂是以现代营养学、预防医学和循证医学等为其理论基础,通过调整人们饮食中各项营养元素或生物活性物质的摄入量,借助膳食营养干预作用达到增强体质、改善机能、平衡代谢和降低疾病发生风险的目的。
通过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保健食品仅可以声称被批准的特定保健功能,广告发布则需要经过国家食药总局审批,而保健食品中的营养素补充剂只能声称补充(特指)营养素。市场上少量存在的普通食品身份(不含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膳食营养补充剂,可以遵循《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的要求,在产品标签上标注营养声称或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原料
膳食营养补充剂所用原料主要取自xx物种,也有通过化学或生物技术生产的安全可靠的物质,包括动植物提取物、维生素、矿物质、氨基酸、膳食纤维等。一般来说其所含有的活性物质成分的理化性质比较稳定,化学结构明确,作用机理得到一定程度的科学论证,其安全性、功能性、质量可控性达到管理的标准。
形态
膳食营养补充剂主要以类似药品的可计量浓缩形态存在,使用的剂型主要包括:硬胶囊、软胶囊、片剂、口服液、颗粒剂、粉剂等。包装形态有瓶装、桶(盒)装、袋装、铝塑泡罩板状等预包装形式。
从概念本身来讲,“膳食营养补充剂”在我国是一个横跨了保健食品、普通食品的产品集;而美国的“膳食补充剂”则是一类区别于普通食品和药品的第三类产品。因此,这两个概念的内涵存在较大的差异,不能等同。
膳食营养补充剂”与“膳食补充剂”之间,在声称上存在着巨大差异,如我国具有保健食品身份的“膳食营养补充剂”根据规定可声称“辅助降血脂功能”、“祛黄褐斑功能”等,而美国的“膳食补充剂”则不能这样声称。